各省(区、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编报2012年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的工作安排,我司围绕当前林业和林业科技发展需要,制定了“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948项目)”、“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全国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各类项目指南的申报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批示内容为主线,结合各地各单位林业发展实际,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材料。请各地各单位将上述4类项目分类汇总后,以正式公函形式统一报送我司,并同时抄送本级计划财务管理部门。项目材料具体要求请分别参见各类项目附件。
电子版申请材料可通过国家林业局办公系统传送或发送到gjlyjkjs@126.com。
三、项目申报时间。所有项目材料请于2011年5月13日17:00前送达我司,逾期以及超限额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其他。“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仅限国家林业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北京、东北、南京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和西南林业大学申报。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同时在国家林业局门户网站(http://www.bthysk.com)和48365-365.com(http://www.forestrysci.gov.cn)“公告公示”栏中发布,请及时下载。
附件:
1.2012年度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申报指南;
2.2012年度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3. 2012年度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指南;
4. 2012年度全国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申报指南;
主题词:科技项目 申报指南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