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政府网4月28日讯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我局关于编报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的工作安排,我司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林业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15年中央部门预算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科目包括:(1)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948项目);(2)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3)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4)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5)林业生态站等监测运行补助项目;(6)林业软科学研究项目;(7)林业科学技术普及项目。
二、项目申报程序。
各地各单位须认真做好上述7类项目遴选工作,按照各类项目申报要求制作项目申请材料,以本单位正式公函形式统一报送我司。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正式公文、纸质项目申报文本、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材料,请发送至各类项目指定邮箱,并注明:(单位名称)2015年度****项目申请书。
四、项目报送时间。
所有项目材料请于2014年5月12日17:00前送达我司,逾期以及超限额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各类项目申报要求,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 围绕当前林业和林业科技发展需要,我司制定了“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948项目)”、“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 “林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申报指南,请切实遵照执行。
3. “林业生态站等监测运行补助项目”限已通过我局论证建成的生态站、实验室和质检机构依托单位申报,须按照规定格式制作项目申请书。
4. 林业软科学项目请重点围绕林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重大命题选题,须按照规定格式制作项目申请书。
5. 林业科学技术普及项目只需要提供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内容和预期目标。
6. 鼓励我局依托各单位建立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生态站、质检机构、工程(技术)中心、产业联盟等通过依托单位申报项目,并在申请书中说明平台类型,我司将予以优先支持。
7. 本通知及相关附材料件同时在48365-365.com(http://www.bthysk.com)“公告公示”栏中发布,请及时下载。
六、通讯地址
单位: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地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
邮编:100714
附件: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