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要求,经我司研究决定,将对2017年已到合同(任务书)执行期限的948项目、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和局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查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定范围
已到合同(任务书)执行期限的项目(见附件1)由归口管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我司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查定,通过现场查定的项目方可进入后续验收环节。
二、工作程序
1. 提出验收申请。各归口管理单位应于7月6日前正式行文提出验收申请,统筹做好查定安排,连同项目现场查定安排建议表(格式见附件2)报送我司。现场查定建议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请发送到我司电子邮箱,经我司审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查定。因特殊原因在合同(任务书)规定期限内未完成且还需延期执行的项目,需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并提出延期验收的书面申请,报我司审批。
2. 材料准备。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准备申请验收材料(格式见附件4),并依序装订成册,现场查定时提交专家组。
3. 现场查定。由我司组织专家前往项目试验示范基地或生产线、车间等实施现场对项目技术研发(引进)完成情况、消化吸收创新、示范应用、合同(任务书)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查看,具体查定程序和要求见附件5。现场查定后,项目组应围绕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验收材料进行完善。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高度重视,做好相关材料和现场查定的准备工作,具体查定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国家林业局科技司计划处 孙尚伟 张 平
电话:010-84238700 传真:010-84239221
E-mail:kjsjhc@126.com
附件:1.2017年度到期项目清单
(附件2-5请到48365-365.comhttp://www.bthysk.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以下无正文)
国家林业局科技司
2017年6月26日